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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季度创建文明城市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1-01-26 来源:柏乡文明网

邢创指〔2021〕1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第一季度创建文明城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创城指挥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第一季度创建文明城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月26日

 

关于开展第一季度创建文明城市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创城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洁净、有序、安全的节日环境,从源头上彻底清除各类“脏乱差”现象。经研究,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以“净环境˙防疫情˙迎新春”为主题的环境卫生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

开展专项行动是推动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扎实开展、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的重要举措。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开展以“净环境˙防疫情˙迎新春”为主题的环境卫生治理专项行动,坚持“全覆盖、无死角、清底子、彻整治”,聚焦解决社区小区、城中村、集贸市场、背街小巷、城乡道路、乡镇(办事处)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广泛发动各系统、各行业、各单位和全体市民群众,深入细致地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死角死面,彻底消除“脏乱差”状况,推动我市环境卫生水平大提升。

二、具体要求

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冀建城管〔2021〕2号)要求。增加生活垃圾巡回收集频次,确保“日产日清”。高、中风险地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先经消毒后再进行收运并焚烧等无害化处置。低风险地区的生活垃圾,先经消毒后再收运处置,做好垃圾桶、垃圾运输车、垃圾转运站、垃圾焚烧厂(填埋场)各环节的消杀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冠肺炎疫情消毒工作方案和河北省新冠肺炎疫情消毒效果评估方案的通知》(邢防领办〔2021〕96号)及《关于加强规范消杀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的紧急通知》(邢防领办〔2021〕28号)消毒剂选择、消毒方法、次数等要求,对重点场所依法科学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消毒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社区小区、城中村环境卫生治理专项行动。大力开展社区小区、城中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狠抓孳生环境的整治,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墙体广告、垃圾污物,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聚焦居民反映较为突出的环境卫生及物业管理难点,解决地下室、车库堆放垃圾杂物、车辆乱停放,小区院内、楼道内堆放杂物等问题。对人员集中和使用频次高的值班岗亭、单元楼道口、电梯、小广场、小区门禁、垃圾收集点、公厕、健身器材等公共场所和设施定时清洁消毒。号召业委会积极组织动员楼栋长及全体居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努力营造环境优美、管理有序、人人参与的良好居住环境。(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信都区、襄都区、任泽区、南和区、开发区、邢东新区创建指挥部及六区各镇(办))

(二)开展农集贸(批发)市场环境卫生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农集贸(批发)市场环境治理力度,增配卫生保洁人员,做到各类垃圾及时密闭收运、日产日清。疫情防控期间已经关闭的,对市场内外环境、卫生死角、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清理;正常经营的市场,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密闭环境下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和消毒、通风管理,同时组织市场管理机构和经营商户全面开展卫生大清理,彻底清除滋生病菌的土壤。(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信都区、襄都区、任泽区、南和区、开发区、邢东新区创建指挥部)

(三)开展背街小巷、城乡道路环境卫生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卫生的清扫保洁力度,严格落实“街长制”“路长制”,重点加强辖区内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乡道路等薄弱区域环境的地毯式排查,集中治理。提升环卫作业质量,规范作业行为,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覆盖范围,做好符合条件的小街巷机械化清扫工作,有效提高道路洁净度;加强道路两侧人行便道、绿地、绿带等区域的垃圾、丢弃杂物和绿化遗留杂物的治理工作,消除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做好护栏、垃圾箱擦洗、消杀作业。(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信都区、襄都区、任泽区、南和区、开发区、邢东新区创建指挥部)

(四)开展农村村镇环境卫生治理专项行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环卫一体化、美丽乡村建设、“美丽庭院”创建等工作,切实加强农村乡镇、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做好清扫保洁,整治村容村貌。广泛组织开展农村“清扫家园”活动,彻底清理农村“三大堆”(草堆、粪堆、垃圾堆),清理门前庭院、房前屋后各类乱堆乱放、废弃物品、积存垃圾。清除村庄周边卫生死角和各类垃圾堆并及时收运,清理道路两侧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习惯,自觉爱惜环境,杜绝乱搭建、乱堆放、乱丢乱扔、乱贴乱挂等现象,进一步提升乡镇、村庄整洁程度。(牵头单位:市人居办;责任单位:信都区、襄都区、任泽区、南和区、开发区、邢东新区人居办)

(五)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环境卫生治理专项行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率先垂范,在机关、单位内部以及所管辖系统、行业开展室内外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特别要对卫生间、电梯间、楼道、储物间、车库以及庭院开展无死角清理,对长期未清理的办公室进行彻底打扫,保持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牵头单位:市创卫办;责任单位: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四、实施步骤

环境卫生治理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攻坚、巩固提升三个方面,要不分阶段,同步实施、同步推进,迅速起势,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热潮。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31日前)。确定宣传工作方案,利用一周的时间,通过各种形式在各类媒体上反复宣传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对防疫情、保健康的重要性,迅速在全社会达成共识,形成强大社会动员氛围。

(二)集中攻坚阶段(1月26日—2月10日)。宣传发动期间同步开展卫生清理工作,视疫情情况在单位上班、企业复工、店铺复业后,首先组织开展卫生大扫除,道路沿线、社区小区、城中村、村镇内外环境整治全面推进,以全覆盖、无死角清除“脏乱差”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投入,快速行动、全面清底,在春节前实现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三)巩固提升阶段(2月18日—3月31日)。针对环境卫生扫除、垃圾清理后的空闲土地、裸露土地等,集中开展春季绿化行动,集中实施园林绿地提升改造、造林绿化、村庄绿化及裸露土地整治、市政设施修补、立面整治等工程,3月底前全面见效,城乡环境明显改善,环境卫生管理实现长效化、精细化、常态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按照方案列出各自任务清单,需其他部门、六区乡镇、办事处办理、配合的,由各牵头部门进行统一协调、调度,并根据时间节点逐一完成销号;各相关部门、六区是环境卫生专项治理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团结协作,不得推诿扯皮,要根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按期优质高效地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二)强化督导,严格考评。专项行动结束后,由市创城办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对六区各乡镇、办事处进行考核评比。把环境卫生治理专项行动纳入“市级文明城”考评体系,将环境卫生作为重点考评项目,4月份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市级文明城”季度考评。专项行动期间,从正反两方面分别评选“最美”和“最差”街道、小区。

(三)广泛发动,全面动员。坚持宣传先行、舆论引导,组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媒体集中采访等活动,形成大规模宣传发动的强大攻势。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各区乡镇、办事处、社区小区、村居要把保障群众健康、改善居住环境放在优先位置,发挥好组织动员作用,组织社区、村庄居民开展卫生大清扫活动,营造人人动手、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形成群防群控、全民共享的良好局面。

邢台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26日印发